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服务时间08:00-24:00免费课程/题库
微信扫一扫
赣考院党〔2016〕3号
各党支部,各处室、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党字[2016]16号)有关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院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现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以来,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多次在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相关会议上强调,要树立“党建+”理念,融入中心抓党建,以新思路、新机制、新手段谋划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更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党建+”在全院落地生根、见到实效,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党字〔2016〕1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内涵实质
全面推进“党建+”,是指把党的建设融入党的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中,通过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动党的教育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党建+”,更加凸显了党的建设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使党建工作的方向更明确、重点更突出、任务更聚焦,能够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党的建设服务党的事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抓党建工作思路、理念的创新。
二、明确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作出的“一个希望、三个着力”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为统领,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关键,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核心,以严和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通过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始终贯穿,实现党的建设与党的教育事业联动发展、相互促进,为我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推进、持续努力,使“党建+”理念入脑入心、成为自觉行动,使“党建+”工作在我院全面铺开、有效落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在教育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拓展,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对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主导引领地位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对教育事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原则。在全面推进“党建+”模式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统筹融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统筹党建一起抓、统筹资源一起用、统筹工作一起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坚持分类施策。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同领域特点,分类调研、分类谋划、分类推进、分类指导,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拓展“党建+”加的内容、探索加的方法,力求加一项实一项,抓一项成一项。
——坚持改革创新。总结提炼已有的党建工作经验做法,以问题为导向,大胆探索创新,创新载体抓手,完善制度机制,使“党建+”在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中落地见效。
——坚持整体推进。坚持上下联动、注重点面结合,把握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由点到面地推动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推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实现从抓点抓经验到抓实效的转变,力求整体推进、面上突破。
三、落实重点任务
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要求,围绕“党建+”“加什么、怎么加”,采取“1+3+X”的模式推进“党建+”落地见效。“1”就是党的建设;“3”是指共性选项,即加中心工作、加重点任务、加日常工作;“X”是指特色选项,加本单位的特色工作。
当前,全院党组织“党建+”工作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主线,结合新时期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推行党建加依法治教、加人才队伍建设、加思想政治建设、加政风行风建、加干部作风建设、加党风廉政建设等。
我院“党建+”要突出以下共性内容:
(一)“党建+”依法治考、依规从招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精神,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机会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的考试招生法规制度,健全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严肃查处招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履行职能,健全考试招生依法管理机制,强化对考试招生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
(二)“党建+”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加大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发展视野。坚持以学促教、以学促管、以学促用,提升考试招生科研水平,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为教育考试招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的干部队伍。
(三)“党建+”思想政治建设。
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用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抓好纪律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法律教育和红色基因传承教育,把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确保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不越红线,遵纪守法。
(四)“党建+”政风行风建设。
进一步按照办人民满意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提升办事效能,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抓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秩序,严格办事时限,落实AB岗工作制。深入实施招考“阳光工程”,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考生扎实做好考试招生服务工作,继续开展“高考直通车”宣讲活动和高考志愿填报网上咨询活动,加强考试招生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工作;进一步优化考试院网站功能设置,拓宽网站的宣传渠道,提升服务品牌和形象。
(五)“党建+”干部作风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作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研,突出问题导向,听取各方意见,立足教育招考实际,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重点方向,进一步健全各项教育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管理制度。树立规范化管理的理念,严格抓好制度执行,抓深抓实,勤抓不懈,重点解决上班迟到早退、空岗缺位等问题,确保全院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六)“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中,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并完善考试招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针对全院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发生和运行特点,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围绕岗位确定风险等级,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强化执行,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各党支部、处室单位要积极发挥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自选动作”,做好“党建+”的特色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建在带动工建、妇建、团建、关工委建设等方面的引领推动作用;还要善于利用网络新媒体,加快推进“党建+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利用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四、实施方法步骤
(一)2月底,院党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院“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从2月份开始,各党支部、各处室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提出本单位推行“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推行“党建+”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计划安排要重点明确加哪些内容、有哪些抓手、有哪些特色举措、由谁牵头负责、达到什么目标,做到思路清、措施实、责任明。要通过网络、墙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展示,使“党建+”工作看得见、说得出、见成效。
(三)3月份,院党总支在党委领导下,将配合上级党委部门开展“党建+”专项调研督查,重点了解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和落实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党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严和实的作风把“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各处室单位要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强化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党建+”理念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树立“党建+”理念、推行“党建+”模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跳出党建抓党建、融入中心抓党建、创新理念抓党建,努力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将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
2.落实主体责任。我院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牵头协调、全院部门协调配合和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党支部、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各党支部书记要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党建+”工作,抓好组织实施。
3.加强自身建设。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的基础工程来抓,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上持续用劲,把党建工作抓实来,把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队伍自身建强来,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解决少数党员党性观念不强、服务能力偏弱、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4.严格督促检查。健全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切实推动“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地。探索建立“党建+”工作台账,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把“党建+”纳入党建工作总盘子,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必答必考选项。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要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5.改进工作作风。以从严从实作风推进“党建+”,坚决防止“光说不练”“喊空口号”“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问题,坚决纠正“重部署轻落实”“好在点上差在面上”等不良倾向。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党建+”的进展成效,积极向江西教育电视台《党建好声音》栏目、省教育网和本院网站投稿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影响力,多发声音,发好声音,为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成人高考院校专业指导专属提升方案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隐私条款》
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信息收集范围
我们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仅收集为您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信息。包括:
1、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信息
(1)您在网站上报名填写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包括辅导报名、等网站所有可填写的页面及板块。
(2)您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供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
(3)您在使用网上咨询服务所提供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
(4)您参与我们线上活动时填写的调查问卷中可能包含您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
我们的部分服务可能需要您提供特定的个人敏感信息来实现特定功能。
若您选择不提供该类信息,则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服务中的特定功能,但不影响您使用服务中的其他功能。
若您主动提供您的个人敏感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本政策所述目的和方式来处理您的个人敏感信息。
本次报名数据服务由本网站提供,本网站不承担由于内容的不一致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报名结果以最终辅导报名系统为准。
信息使用用途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与用户的约定,将收集的信息用于以下用途。若我们超出以下用途使用您的信息,我们将再次向您进行说明,并征得您的同意。
1、通过微信、电话形式建立沟通,向您提供学历咨询服务。
2、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例如,学历途径规划、学历评估等。
3、项目开发和服务优化。例如,通过您的咨询问题及服务过程中您的建议等,优化我们的服务。
4、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学校、资讯等。
5、学校推荐。例如,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要求以您所具备的条件向您推荐合适的院校。
为了让您有更好的体验、改善我们的服务或经您同意的其他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可能将通过某些服务所收集的信息用于我们的其他服务。例如,将您在使用我们某项服务时的信息,用于另一项服务中向您展示个性化的内容或广告、用于用户研究分析与统计等服务。
信息保护
我们仅在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情况时本网站亦毋需承担任何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
本网站将建立和维持一合理的程序,以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及安全性。本网站郑重声明:任何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与我们联系。
适用范围
我们的所有服务均适用本政策。但某些服务有其特定的隐私指引/声明,该特定隐私指引/声明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服务中如何处理您的信息。如本政策与特定服务的隐私指引/声明有不一致之处,请以该特定隐私指引/声明为准。
您必须完全同意以上协议才能使用本网站的在线报名服务。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其它本文关键词:
江西成考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429504262@qq.com
上一篇:关于召开2016年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篇:致参加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