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成人高考免试入学照顾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19日

摘要: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获悉,2015年北京成人高考免试入学照顾政策如下:   提醒符合免试入学照顾政策的考生:免试入学是指免试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但在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时,要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于所申请学校对部分专业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

,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办证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远郊区县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8)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91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9)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县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6、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级民政部门颁发《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张,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得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