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成人高考免试入学政策(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5年10月19日
摘要: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5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获悉,2015年福建成人高考免试入学政策如下: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
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岁以上人员(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不得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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