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暂行办法(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0年02月05日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为保证郑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授予对象 郑州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含高中起点、专科起点)应届毕业生、郑州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申请学士学位者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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